如果您需要根據某些標準(例如,基於屬於網路段的裝置)將裝置位址分類為集合,則可以將位址空間新增至應用程式。
應用程式中的最大位址空間數為 100。
只有具有高階安全官角色的使用者才能新增位址空間。
若要新增位址空間:
您可以使用字母、數字、空格字元以及以下特殊字元:!@ # № $ % ^ & ( ) [ ] { } ' , .- _
。
位址空間名稱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我們建議使用長度為 6-8 個字元或更短的位址空間。如果名稱太長,則位址資訊可能不適合某些資料表的儲存格(例如,裝置表)。
位址空間中的規則總數不能超過 10 條。
如果未指定所有必要的設定,或某些設定無效,則此按鈕不可用。
“位址空間”頁簽的下部將顯示一個單獨的區塊,其中包含有關新增的位址空間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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