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已被程式刪除或解毒的檔案

重要提示:除非絕對有必要,否則我們建議您不要還原已刪除和已解毒的檔案,因為這些檔案可能會威脅您電腦的安全。

我們有時無法在解毒過程中完整儲存檔案。如果已解毒的檔案包含重要資訊,且這些資訊在解毒之後部分或完全無法存取,您可以嘗試從備份副本還原原始檔案。

還原在解毒過程中已被程式刪除或修改的檔案:

  1. 開啟防護下拉式功能表。
  2. 在下拉式功能表中,選擇已偵測到的物件

    將開啟已偵測到的物件視窗。

  3. 隔離區部分,點擊要還原的檔案旁邊的 按鈕。

    將開啟下拉清單。

  4. 在下拉清單中,選擇還原檔案項目。
  5. 在對話方塊中,確認您要還原檔案。

該檔案將使用其原始名稱還原到原始位置。如果原始位置存在同名檔案(如果您還原在解毒操作前複製的檔案可能會出現此情況),則會顯示警告。您可以將檔案還原到不同的位置或者變更檔案名稱。

我們建議您在還原檔案之後立即對其進行病毒掃描。利用更新的資料庫,您可以解毒檔案而不會遺失檔案中的任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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