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在管理伺服器“內容”視窗中建立和編輯自動標記規則。
要自動標記裝置:
新規則視窗隨即開啟。
規則名稱不能包含多於 255 個字元並且不能包括任何特殊字元(例如 "*<>?\:|
)。
預設情況下已選取此啟用規則核取方塊。
規則名稱不能包含多於 255 個字元並且不能包括任何特殊字元("*<>?\:|
)。
新自動標記規則條件精靈視窗開啟。
如果為您用於卡巴斯基安全管理中心的資料庫設定了區分大小寫的排序規則,請在指定裝置 DNS 名稱時保持大小寫。否則,自動標記規則將不起作用。
如果必要,您可以為一個規則設定多個條件。此種情況下,在滿足至少一個條件時,標籤將被分配到裝置。您新增的條件將顯示在規則內容視窗中。
所建立的規則被強加到被所選管理伺服器管理的裝置。如果裝置的設定滿足規則條件,標籤被分配到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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