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删除对象的信息存储在已删除对象文件夹,存储期与对象修订一致(推荐期限是 90 天)。
仅在权限的已删除对象区域具有“读取”权限的用户可以查看已删除对象列表(参见分配权限到用户和组以获得更多信息)。
要查看已删除对象列表,
在控制台树,选择“已删除对象”(默认情况下,“已删除对象”是“高级”文件夹的子文件夹)。
如果您在权限的“已删除对象”区域没有“读取”权限,则会在“已删除对象”文件夹中显示一个空列表。
“已删除对象”文件夹的工作区包含以下关于已删除对象的信息:
要查看关于对象的更多信息:
使用所选对象的区块出现在工作区的右侧。
对象的属性窗口打开,显示以下选项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