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用和停用排除項目或排除項目類別的使用
您可以暫時暫停使用排除項目或排除項目類別,而不將其從排除項目清單中刪除。
若要啟用或停用排除項目或排除項目類別的使用:
- 開啟卡巴斯基安全管理中心管理主控台。
- 在主控台樹狀目錄的受管理裝置資料夾中,開啟具相關受防護的虛擬機所屬管理群組名稱之資料夾。
- 在工作區選擇政策標籤。
- 在政策清單中選擇 Light Agent for Linux 政策,按兩下開啟內容:<政策名稱> 視窗。
- 在政策屬性視窗中,選擇左側清單中的一般防護設定區域。
- 在視窗右側的排除項目與信任區域區域中,點擊設定按鈕。
信任區域視窗將在排除標籤下開啟。
- 使用排除項目清單中的核取方塊指定您想要使用的排除項目或排除項目類別。如果排除項目或者排除項目類別旁邊的核取方塊被清除,將暫停使用該排除項目或排除項目類別。
- 在信任區域視窗中點擊 OK。
- 點擊套用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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