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備份設定

您可配置以下備份設定:

您可以在管理主控台的 Light Agent 政策屬性中,在 Light Agent for Windows 本機介面,以及在建立或編輯 Light Agent for Windows 政策設定應用程式設定其他設定報告與儲存)以及 Light Agent for Linux 政策設定應用程式設定其他設定)時使用網頁主控台配置備份設定。

若要在管理主控台配置虛擬機備份設定,請執行以下操作:

  1. 開啟卡巴斯基安全管理中心管理主控台。
  2. 在主控台樹狀目錄的受管理裝置資料夾中,開啟具相關受防護的虛擬機所屬管理群組名稱之資料夾。
  3. 在工作區選擇政策標籤。
  4. 在政策清單中,選擇 Light Agent for Windows 政策配置 Light Agent for Windows 設定,或 Light Agent for Linux 政策配置 Light Agent for Linux 設定,然後點擊兩下開啟設定:<政策名稱>視窗。
  5. 在政策屬性視窗中,選擇左側清單中的“報告和儲存”區域。
  6. 如果您希望配置檔案備份副本在備份中的儲存期限,請在視窗右側的備份設定區域中執行以下操作之一:
    • 如果希望限制檔案備份副本在備份中的儲存期限,請選擇儲存檔案的時間不超過核取方塊,然後在核取方塊右側的欄位中,指定檔案備份副本的最長儲存期限。

      檔案備份副本在備份中的預設最長儲存期限為 30 天。

    • 如果希望取消在備份中儲存檔案備份副本的限制,請清除儲存檔案的時間不超過核取方塊。
  7. 如果希望配置備份大小,在視窗右側的備份設定區域中,執行以下操作之一:
    • 如果希望限制備份大小,請選擇最大儲存空間大小核取方塊,然後在核取方塊右側的欄位中指定最大備份大小。

      預設情況下,最大大小為 100 MB。

    • 如果希望刪除對備份大小的限制,請清除最大儲存大小核取方塊。
  8. 點擊套用按鈕。

在本機介面中配置使用 Light Agent for Windows 的虛擬機備份設定:

  1. 在受防護的虛擬機上,開啟應用程式設定視窗
  2. 在視窗左側的其他設定區域中選擇報告與儲存
  3. 完成前面說明的第 7 步至第 8 步。

    如果無法使用本機介面中的設定,表示由政策定義的設定值用於管理群組的所有受防護的虛擬機。

  4. 若要儲存變更,請點擊儲存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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