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spersky Security for Mobile 最終使用者授權協議 KASPERSKY 最終使用者產品授權協議(以下稱「授權協議」)   致所有使用者之重要法律通知:請於開始使用軟體前,仔細閱讀下列法律協議。   按下產品授權協議視窗中代表接受的按鈕,或輸入相應的符號,即表示您作為下載或取得軟體的組織,確認以受法律約束的方式,授權該名接受產品授權協議的自然人代表您簽訂此產品授權協議。 此外,您的同意將受本授權協議條款與條件之約束。此操作即表示您簽字確認並同意受本授權協議之約束,還同意成為此授權協議的當事方,認可此授權協議與您簽署的其他書面協商協議一樣具有強制執行性。如果您不同意此授權協議的全部條款與條件,請取消安裝此軟體並且請勿安裝此軟體。   若軟體隨附授權合約或類似文件,則該文件中的軟體使用條款將優先於現有授權協議。   按下產品授權協議視窗中的「接受」按鈕或輸入相應符號後,您有權按照本產品授權協議的條款與條件來使用軟體。 1. 釋義 1.1. 軟體係指包括任何更新與相關資料的軟體。 1.2. 權利持有人 (軟體一切權利之所有人,無論專有與否) 係指 AO Kaspersky Lab,一家根據俄羅斯聯邦法律成立的公司。 1.3. 保護對象—是指作業系統、虛擬機器或設備,包括軟體在其上進行工作的和/或軟體安裝在其上的和/或軟體用於其上的工作站、移動設備或伺服器,以及使用安裝的軟體進行保護或監控的電子郵箱和其他物件。 1.4. 電腦係指多種硬體和作業系統的總稱,其中硬體包括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工作站、個人數位助理、「智慧型手機」、手持裝置或其他電子裝置,而作業系統 (包括系統虛擬機器) 為本軟體的設計目標系統,並是軟體的安裝及/或使用位置。 1.5. 軟體標準版係指軟體的免費版本。 1.6. 軟體擴充版係指包含僅在啟動後方可使用之功能的軟體版本。 1.7. 最終使用者 (您/您的) 是指代表自身安裝或使用軟體或依法使用軟體副本的人士;或倘代表某機構 (如僱主) 下載或安裝軟體,則「您」進一步指下載或安裝軟體的機構,並特此聲明該機構已授權接受本協議的人士代其下載或安裝軟體。 就本協議之目的而言,「組織」一詞意指任何合夥公司、有限公司、企業、協會、聯營公司、信託、合營企業、勞工組織、非法人團體或政府機關。 1.8. 管理控制台一功能由卡巴斯基安全中心及專屬入口網頁(如果有的話)提供,用以管理已安裝軟體及發行授權,也可用以儲存與顯示取自第 4 節描述之軟體資訊。 1.9. 合作夥伴指根據與權利持有人的協議及授權分銷軟體的機構或個人。 1.10. 更新指所有升級、修訂、修補、增強、修正、修改、複製、新增或維護套件等。 1.11. 使用者手冊是指使用者手冊、管理員指南、參考書籍以及相關說明性或其他資料。 1.12. 啟動碼是一組唯一性 20 位元字元,可用於啟動本軟體。 1.13. 授權憑證係指一份給予使用者的文件,其中隨附授權金鑰和啟動碼,以及關於授權的進一步資訊。 2. 授權許可 2.1. 您收得一項非專屬授權,得按照使用者手冊中的所有技術要求以及本協議條款、條件,於指定數量的電腦上儲存、載入、安裝、執行及顯示(「使用」)軟體(「授權」),而您謹此接受本授權: 試用版。 倘您已收到、下載及/或安裝軟體擴充版的試用版,並謹此獲授軟體的評估授權,除另有指明之外,自初始安裝之日起,您僅可在適用的評估期間內,將軟體用於評估之用途。 嚴禁將軟體擴充版用於任何其他用途,或於適用評估期外使用。 多環境軟體;多語言軟體;雙媒體軟體;多副本;搭配安裝。 倘您使用不同版本的軟體或軟體的不同語言版本,倘您透過多個媒體接收軟體,倘您以其他方式接收軟體的多個副本,或倘您接收的軟體與其他軟體搭配安裝,則安裝所有版本軟體的許可電腦總數,須與您獲取的授權中指定電腦數量一致,惟除非授權條款另有規定,否則,已獲得的各項授權授予您於第 2.2 及條所指定數量的電腦上安裝及使用軟體之權利。 2.2. 您有權使用本軟體擴充版以保護在授權憑證中規定數量的電腦。 2.3. 您有權製作軟體副本,但僅可用於備份用途,及僅可於合法擁有的正本遺失、損毀或不可用時予以更換。 備份副本不可用於其他用途,並須於您無權使用軟體、授權到期,或者因根據您的主要居住國或使用軟體所在國家之現行法例等任何其他原因被終止時予以損毀。 2.4. 在啟動軟體擴充版或安裝授權金鑰檔後,您即有權在授權憑證規定之時間內,從權利所有人或其合作夥伴處獲得下列服務: - 在權利持有人在其網站或透過其他線上服務發布更新時,請連線網際網路更新軟體。您收到的任何更新都是該軟體的一部分,並且本協議的條款與條件也適用於該等更新; - - 透過網際網路及技術支援服務電話熱線獲取技術支援; - - 權利持有人獲取信息和輔助資源。 根據相關限制性措施,從 2024 年 9 月 10 日東部夏令時間 (EDT) 凌晨 0 點起,在美國境內使用的軟體將無法提供更新功能(包括防毒軟體簽章更新和程式碼庫更新)和 KSN 功能。 3. 條件與終止 3.1. 倘您修改您的電腦或變更其中安裝的其他供應商的軟體,則權利持有人可能要求您重新啟用軟體或安裝授權金鑰檔。 權利持有人保留權利,以採取任何方式及驗證程序驗證授權之有效性及/或您電腦上所安裝及/或使用的軟體副本之合法性。 3.2. 根據本協議,您有權按照第 2.1 條所述規定,於自軟體擴充版啟動時起的單一適用評估期(30 日)內免費使用軟體擴充版的試用版,惟試用版概不授權您透過網際網路及技術支援電話專線獲得更新及技術支援。 倘權利持有人設置其他適用評估期,您將會獲得通知。 3.3. 您對軟體擴充版的使用授權限於授權憑證規定的時間內,剩餘可用的時間可根據使用者手冊所述之辦法進行查詢。 3.4. 軟體擴充版的功能取決於使用的授權類型,這些在授權憑證中已載明。 軟體功能符合使用者手冊所述。 3.5. 在第 2.2 或 3.3 條中規定的擴充版期限終止後,軟體擴充版的功能僅限於軟體標準版所提供的功能。 3.6. 軟體標準版使用期限不受權利持有人限制。 3.7. 在不損害權利持有人根據普通法或衡平法可能擁有的任何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倘若您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及條件,則權利持有人無須通知您,即有權終止使用授權,且毋須退還購買價格或其任何部分。 3.8. 如要核實軟體使用的合法性,權利所有人保留權利,可用方法驗證您已獲軟體版本授權。 3.9. 您同意在使用軟體及因使用本軟體而產生的任何報告或資料時,將遵守所有適用的國際、國家、州、地區及地方法律及規例,包括但不限於隱私、著作權、出口管制及妨礙風化之相關法律。 3.10. 使用 VMWare AirWatch 服務進行軟體安裝時,您可能需要提供代碼 6e72ac372e87335636c103b6b6a22d04,確認您已閱讀、了解和接受本授權協議。 4. 使用管理控制台及提供資訊給管理控制台 4.1. 如使用者手冊所述,管理控制台之使用者可以從軟體取得資訊,以追蹤使用本軟體之電腦的位置、使用電腦的相機鏡頭 (如果有的話) 擷取影像,以及封鎖 (解除封鎖) 對於資訊及/或安裝有本軟體之電腦的存取。 4.2. 若執行本軟體之遲延或錯誤導因於網路服務提供者及/或手機通訊提供者,則權利持有人不負擔責任。 4.3. 本軟體不得用以進行非法活動,包括用以追蹤他人。 5. 技術支援 5.1. 本協議第 2.4 條所述的技術支援,會在安裝軟體的最新版本更新時根據技術支援規則向您提供。 技術支援服務及其規則詳列於:http://support.kaspersky.com 6. 資料處理相關條文 6.1. 本章節提供額外定義說明: 資料當事人 – 係指代表最終使用者且/或直接或間接使用軟體的自然人,包括最終使用者的工作人員、約聘人員、員工或客戶,其資料因最終使用者活動而受到傳輸與處理者,包括按照部分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可判定為個人資料的資料。 資料當事人可能還包括將其資料告知與傳輸給最終使用者的任何個人。 6.2. 使用啟動碼啟動軟體時,為驗證使用軟體的合法性,最終使用者同意定期為權利持有人提供下列資訊:為響應權利持有人的基礎架構提供資料格式; 網路服務所存取的 IPv4 位址; 權利持有人基礎架構請求內容大小; 通訊協定 ID; 軟體啟動碼; 資料壓縮類型; 軟體 ID; 可在使用者裝置上啟動的軟體 ID 集; 軟體本地化; 軟體的完整版本; 唯一服務 ID; 使用者裝置上的日期和時間; 軟體安裝 ID(PCID); 作業系統版本、作業系統組建編號、作業系統更新編號、作業系統版本、作業系統版本的延伸資訊; 裝置型號; 作業系統系列; 權利持有人基礎架構請求資料格式; 目前處理中物件的總和檢查碼類型; 軟體授權標頭; 區域啟動中心的 ID; 軟體授權金鑰建立日期和時間; 軟體授權 ID; 用於提供軟體授權的資訊模型 ID; 軟體授權到期日期和時間; 軟體授權金鑰的目前狀態; 使用的軟體授權類型; 用於啟動軟體的授權類型; 得自授權的軟體 ID。 權利持有人亦可利用該等資訊收集有關權利持有人之軟體的發布與使用的統計資訊。 使用啟動碼,即代表最終使用者同意自動傳輸本條文中所指的資料。 如果最終使用者不同意提供此資訊給權利持有人,應使用金鑰檔案啟動軟體。 6.3. 最終使用者同意定期向權利持有人提供下列資訊,以保護電腦使其能抵禦資訊安全威脅: • 目前處理中物件的總和檢查碼類型; 目前處理中物件的總和檢查碼; 軟體元件 ID; • 軟體病毒資料庫中的已觸發記錄 ID; 軟體病毒資料庫中的已觸發記錄時間戳記; 軟體病毒資料庫中的已觸發記錄類型; 偵測到的惡意軟體名稱或是可能用於傷害使用者裝置或資料的合法軟體名稱; • 安裝應用程式的商店名稱; 應用程式套件名稱; 用於簽署 APK 檔案的公開金鑰; 用於簽署 APK 檔案的憑證總和檢查碼; 數位憑證時間戳記; • 所安裝軟體的完整版本; 軟體更新 ID; 所安裝軟體的類型; 設定識別符; 軟體動作結果; 錯誤碼。 若使用軟體,即代表最終使用者同意自動傳輸本條文中所指的資料。 如果最終使用者不同意向權利持有人提供這項資訊,則最終使用者必須取消軟體安裝且不得安裝軟體。 6.4. 除非最終使用者與權利持有人或其合作夥伴之間另有書面協議,否則權利持有人依照授權協議,特別是第 6 節「資料處理相關條文」中的條款內容,以及最終使用者可能使用的軟體功能,處理從最終使用者取得的所有資料。 6.5. 最終使用者必須自行熟悉使用手冊的內容 (特別是資料處理相關事宜) 以及說明資料處理事宜的權利持有人隱私權政策 (https://www.kaspersky.com/Products-and-Services-Privacy-Policy),然後自行判定其是否遵循最終使用者的要求。 6.6. 最終使用者必須遵循使用軟體的適用法律,包括機密資訊、個人資料、資料保護等相關法律。 在沒有權利持有人參與的情況下使用軟體元件處理資料時,最終使用者必須負責執行並維持資料的保密與安全措施。 最終使用者在出於自身目的(例如,生成報告)使用此類軟體組件的過程中,必須確定保護資料和確保資料機密性的適當技術與組織措施。 6.7. 鑑於已經明確規定了有關協力廠商(尤其是自然人,其個人資料將在最終使用者使用軟體時被處理)個人資料的具體責任,權利持有人和最終使用者均同意以下: 最終使用者採用一切必要措施確保資料當事人行使他或她的權利,為資料當事人提供適用法律(例如第 2016/679 號(歐盟)條例《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第 13 和14 條 — 如果資料當事人位於歐盟)或其它有關資訊保密、個人資料、資料保護等適用法律要求的資訊。 6.8. 使用軟體期間,特別是最終使用者將軟體設為使用卡巴斯基安全網路時,最終使用者必須負起全責確認資料當事人之個人資料的處理是否合法,特別是要遵循歐盟規範 2016/679 (通用資料保護規範,簡稱「GDPR」) 6 (1) (a) 至 (f) 的條款內容 (若資料當事人位於歐盟境內) 或機密資訊、個人資料、資料保護或類似內容的相關適用法律。 6.9. 對於處理資料的法律依據,如果最終使用者想要依據其資料當事人是否同意來衡量處理是否合法,最終使用者必須確認已在使用軟體前取得各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且這些同意聲明符合適用法律的一切要求,特別是資料當事人位於歐盟境內且適用 GDPR 第 6 (1) (a) 條的情況。 最終使用者保證在處理個人資料前已取得各資料當事人的同意。 6.10. 權利持有人與最終使用者彼此同意在符合本產品授權協議第 6.9 目之情形時,最終使用者應負責提供個人資料處理的有效同意證明,若資料當事人位於歐盟境內,尤應遵循 GDPR 第 7 (1) 條的規定。 最終使用者保證自身有能力且將會在權利持有人於任何時候提出要求後 5 個工作天內,提供各個資料當事人均已同意的證明。 6.11. 此外,在符合本產品授權協議第 6.9 目之情形時,最終使用者在使用軟體前,有義務且必須自行負責為各個資料當事人提供適用法律要求的一切資訊,以取得其同意,特別是遵循 GDPR 第 13 條規定 (若資料當事人位於歐盟境內)。 特別是最終使用者在使用軟體前有義務為在歐盟境內的各個資料當事人,或在適用法律要求下,為其提供權利持有人的隱私權政策 (https://www.kaspersky.com/Products-and-Services-Privacy-Policy)。 6.12. 對於違反本產品授權協議而對權利持有人造成的任何損害,最終使用者應擔負完全責任,特別是在最終使用者未能取得資料當事人之有效同意的情況,包括:未能取得足夠的有效同意、缺乏證明、資料當事人的有效同意證明過期,及/或任何其他違反本協議義務的情形。 6.13. 最終使用者對於未能按照第 6 節「資料處理相關條文」所述執行義務而導致第三方 (特別是資料保護主管機關) 向權利持有人提出訴訟時,最終使用者應賠償權利持有人。 6.14. 若您使用權利持有人的更新伺服器下載更新,為提升更新程序的效率,最終使用者同意定期提供以下資訊給權利持有人: 得自授權的軟體 ID; 軟體的完整版本; 軟體授權 ID; 使用的軟體授權類型; 軟體安裝 ID(PCID); 軟體更新開始的 ID; 目前處理的網址。 權利持有人亦可利用該等資訊接收有關權利持有人之軟體的發佈與使用的統計資訊。 從權利持有人的更新伺服器下載更新,即代表最終使用者同意自動傳輸本條款中指定的資料。 如果最終使用者不同意向權利持有人提供這項資訊,最終使用者則必須從另一個更新來源取得更新,如使用者手冊中所述。 6.15. 在安裝有作業系統 Android 10 或更新版本的裝置上,唯一裝置 ID 可使用廣告 ID 的雜湊值和裝置型號產生。 若使用者已重設廣告 ID 值,新值與舊值將會在重設後立即從裝置提供。 7. 限制 7.1. 您不得對軟體進行仿傚、複製、出租、出借、租賃、銷售、修改、反譯或反工程,或基於軟體或其中任何部份反組合或建立衍生作品,惟適用法例授予您的不可放棄權利除外,及您不得以其他方式將軟體的任何部份轉為人類看得懂的格式,或轉讓經授權軟體或其任何子集,亦不得允許任何第三方如此行事,除非適用法律明文禁止上述限制。 不得使用軟體的二進位碼或原始程式碼或對其進行逆向工程來重建程式演算法,該演算法是專有的。 權利持有人及/或其供應商(如適用)保留本協議未明確授出的所有權利。 任何未經授權使用軟體的行為,均將導致本協議及據其授予的授權立即自動終止,並可能導致您面臨刑事及/或民事訴訟。 7.2. 您不得轉讓軟體的使用權利予任何第三方。 7.3. 您不得提供啟用碼及/或授權金鑰檔予任何第三方,或允許第三方獲得被視為屬權利持有人機密資料的啟用碼及/或授權金鑰。 7.4. 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租、租賃或出借軟體。 7.5. 您不得使用軟體建立資料或軟體,以偵測、封鎖或處理使用者手冊所述威脅。 7.6. 倘您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及條件,您的金鑰檔可被封鎖。 7.7. 倘您正使用軟體的試用版,則無權獲得本協議第 5 條指定的技術支援,亦無轉讓軟體產品授權或使用權予任何第三方之權利。 7.8. 按照法律法規,違反者應承擔違反軟體智慧財產權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8. 有限保證及免責聲明 8.1. 權利持有人擔保,軟體將基本按照使用手冊所載的規格及說明執行,惟該有限保證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w) 權利持有人明確聲明不對您計算機的任何問題和相關侵害承擔任何責任; (x) 誤操作、瑕疵或誤用導致的故障; 濫用; 事故; 忽視; 不當安裝、操作或維護; 被盜; 故意破壞; 不可抗力; 恐怖行為; 電源故障或電壓浪湧; 人身傷亡; 權利持有人之外的任何方做出的更改、未經允許的修改或維修; 或任何其他協力廠商或您自行更改、未經允許的修改或維修或某種超出權利持有人合理可控的原因; (y) 在首次出現後,您未第一時間向權利持有人報告的瑕疵; (z) 由您計算機上的硬體和/或軟體組件引起的不相容問題。 8.2. 您確認、接受及同意,軟體概不確保不會出錯,並已獲建議按照適合於您的頻率及可靠性進行電腦備份。 8.3. 倘違反使用者手冊或本協議所述條款,權利持有人概不就軟體會正常運作提供任何擔保。 8.4. 倘您未定期下載本協議第 2.4 條所指定的更新,權利持有人概不就軟體會正常運作提供任何擔保。 8.5. 權利持有人不保證在授權證書載明期限終止或因任何原因終止本軟體使用授權之後,還能保護電腦免受使用者手冊中所述威脅。 8.6. 您確認,軟體將以卡巴斯基默認的標準設定提供,且您應自行負責配置軟體,以滿足自身需求。 8.7. 軟體以「現狀」提供,權利持有人概不就其使用或性能作出任何陳述或提供任何保證。 除範圍不可被適用法律排除或限制的任何保證、條件、陳述或條款外, 權利持有人及其合作夥伴概不就任何事宜 (包括但不限於不侵犯第三方權利、適銷性、質量令人滿意、完整性或適合特定用途) 作出任何保證、條件、陳述或條款 (不論明示或暗示,及不論透過法例、普通法、習俗、慣例或其他方式)。 選用軟體以達到預期結果的性能及責任,以及軟體安裝、使用及其結果的所有故障及全部風險,均由您承擔。 在不限制上述規定的前提下,權利持有人概不就軟體將不會出錯或不受中斷或出現其他故障,或軟體將滿足您的任何或所有要求(不論有無告知權利持有人)作出任何陳述或提供任何保證。 9. 責任免除及限制 9.1.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無論如何,權利持有人或其合作夥伴概不會就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使用或無法使用軟體、透過軟體或以其他方式因使用軟體或以其他方式根據或就本產品授權協議的任何條文提供或未能提供的支援或其他服務、資料、軟體及相關內容,或產生於違反合約或任何侵權行為 (包括疏忽、失實陳述、任何嚴格的責任、義務或職責) 或違反任何法定義務或違反權利持有人或其任何合作夥伴的任何保證的任何特殊、附帶、懲罰性、間接或相應而生的損害 (包括但不限於利益或機密或其他資訊的損失、營業中斷、缺乏隱私、資料或程式損毀、損壞及損失、未能履行任何義務 (包括任何法定義務、誠信義務或合理審慎義務)、疏忽、經濟損失及任何其他金錢或其他損失等造成的損害) 承擔任何責任,即使權利持有人或任何合作夥伴已獲悉該等損害的可能性。 9.2. 此外,倘本產品授權協議中的任何免責聲明、免除或限制按照適用法律不可被免除或限制,則僅該免責聲明、免除或限制不適用於您,而您繼續受所有餘下免責聲明、免除及限制的約束。 10. GNU 及其他第三方授權 10.1. 軟體可能包含根據 GNU 通用公共授權 (GPL) 或其他類似免費軟體授權而授權 (或轉授權) 予使用者的若干軟體程式,而免費軟體授權包括允許使用者複製、修改及轉散佈若干程式或其部分,並允許使用者存取原始程式碼 (「開放原始程式碼軟體」) 的權利。 倘該等授權規定,按可執行二進位格式分銷的軟體亦須同時提供原始程式碼予使用者,則應發送請求至 source@kaspersky.com 索取原始程式碼或在軟體中附上原始程式碼。 倘任何開放原始程式碼軟體授權要求權利持有人提供的使用、複製或修改開放原始程式碼軟體程式的權利大於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則該等權利優先於本協議的權利及限制。 11. 智慧財產權 11.1. 您同意軟體及著作權、系統、概念、運作方法、文件及軟體所載其他資料,均屬權利持有人或其合作夥伴之專有智慧財產及/或寶貴營業秘密,而權利持有人及其合作夥伴 (如適用) 均受俄羅斯聯邦、歐洲聯盟及美國民事及刑事法律、著作權、營業秘密、商標及專利法律,以及其他國家及國際條約保護。 本協議概不授予您任何智慧財產權,包括權利持有人及/或其合作夥伴的任何商標或服務標誌 (「商標」)。 您僅可按照認可的商標慣例,將商標用於識別軟體產生的列印輸出,包括商標所有人名稱的識別。 對商標的任何上述使用,概不賦予您商標的任何擁有權權利。 權利持有人及/或其合作夥伴擁有並保留其於軟體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及權益,包括但不限於軟體的任何錯誤更正、增強、更新或其他修改 (無論由權利持有人或任何第三方作出),及其所有版權、專利、商業秘密權、商標及其他智慧財產權。 您管有、安裝或使用軟體,概不構成向您轉讓軟體智慧財產的任何所有權,而除本協議明確載明外,您將不會獲得與軟體有關的任何權利。 根據本協議製作的所有軟體副本,均須載有與軟體所載者相同的專有聲明。 除本協議另有載明外,本協議概不授予您軟體的任何智慧財產權,而您了解並同意,根據本協議授出的授權 (進一步定義見本協議) 僅向您提供根據本協議條款及條件用於有限用途之權利。 權利持有人保留本協議未明確授予您的所有權利。 11.2. 您同意不會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更改軟體。 您不可刪除或更改任何軟體副本的任何版權聲明或其他專有聲明。 12. 管轄法律;仲裁 12.1. 本協議將根據俄羅斯聯邦法律管轄並據此詮釋,不論是否存在法律規則及原則抵觸。 本協議不受《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管轄,而該公約的應用已被明確排除。 產生於本協議條款詮釋或應用或其任何違反的任何爭議,除透過直接協商解決外,均須於俄羅斯聯邦莫斯科市俄羅斯聯邦工商會國際商事仲裁院解決。 仲裁員作出的任何裁決須為最終及對各方均具約束力,而該仲裁裁決的任何判決可由任何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強制執行。 本第12條的任何條文概不妨礙一方向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尋求或獲得衡平法濟助,無論是在仲裁程序之前、期間或之後。 13. 訴訟期限 13.1. 於訴訟原因發生或被發現發生一 (1)年後,本協議任何一方概不得就本協議下的交易提起訴訟 (無論其形式如何),惟有關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訴訟可於最長適用法定期限內提起。 14. 完整協議;不可分割;無豁免 14.1. 本協議是您與權利持有人之間的完整協議,並取代先前就軟體或本協議標的事宜作出的任何其他口頭或書面協議、建議、通訊或廣告。 您確認已閱讀本協議、了解及同意受其條款約束。 倘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因任何原因認為本協議任何條文全部或部份無效、失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則該條文的詮釋範圍將予縮小,以使其合法及可強制執行,而完整協議不會因此失效,及本協議餘下條文將於法律或衡平法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繼續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同時盡可能保留其原本用意。 本協議任何條文或條件的豁免一律無效,除非為書面形式並經您和權利持有人的獲授權代表簽署,惟對任何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文的行為的豁免,概不構成豁免任何先前、並存或隨後的違反行為。 權利持有人未能遵守或嚴格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文或任何權利,概不得解釋為放棄任何該條文或權利。 15. 權利持有人聯絡資料 倘您對本協議有任何疑問,或因任何原因希望聯絡權利持有人,請聯絡我們的客服部: AO Kaspersky Lab, Bldg. 3, 39A, Leningradskoe Shosse Moscow, 125212 Russian Federation 電郵:info@kaspersky.com 網站:www.kaspersky.com © 2021 AO Kaspersky L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