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存取權限

此功能不適用於執行 Windows XP 和 Windows Server 2003 作業系統的電腦。對於執行這些作業系統的電腦,可以設定對於裝置的存取權限,而無需劃分使用者和/或使用者群組。

若要設定裝置控制規則中所述的裝置或裝置分類的存取權限:

  1. 在應用程式主控台樹狀目錄中,展開“電腦控制”節點。
  2. 選擇“裝置控制”子節點。
  3. 在“裝置控制”節點的結果窗格中,點擊“裝置控制規則”連結。

    將開啟“裝置控制規則”視窗。

  4. 按兩下裝置控制規則的名稱,以顯示其設定。
  5. 在開啟的規則內容視窗中,於使用者或使用者群組的存取權限中,按一下設定

    無法在為藍牙裝置、USB 鍵盤和 USB 滑鼠建立的裝置控制規則中以及為執行 Windows XP 或 Windows Server 2003 作業系統的電腦所建立的所有裝置控制規則中,設定存取權限。預設情況下,這些規則允許所有使用者完整存取。

    將開啟使用者管理視窗。

  6. 新增裝置存取規則:
    1. 點擊“新增”按鈕。
    2. 在開啟的使用者或使用者群組存取權限視窗中,按一下瀏覽
    3. 以任何建議的方式選擇或指定使用者或群組。
    4. 存取權限下拉式清單中,選擇裝置的存取層級:
      • 完整控制。允許對裝置內容進行所有操作。
      • 讀取。您可以檢視檔案和資料夾,並執行裝置上儲存的檔案。
    5. 點擊“確定”按鈕。
    6. 重複步驟 a 到 e,以新增下一個裝置存取規則。
    7. 使用者管理視窗中,按一下確定
  7. 存取裝置的規則將顯示在使用者或使用者群組的存取控制欄位中。
  8. 點擊“確定”按鈕。

將會儲存裝置控制規則中所述之裝置或裝置分類的已設定存取權限。

套用修改後的卡巴斯基安全管理中心政策後,將提供對裝置的存取權限,如下所示。

若要在套用卡巴斯基安全管理中心政策之後,控制對連接到 PCI 匯流排之 SD 讀卡機的存取權限,請重新啟動電腦或卸除並重新連接裝置,以讓變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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