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監控規則
配置監控規則
要新增監控範圍:
- 展開卡巴斯基安全管理中心管理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的“受管理裝置”節點。
- 選擇要為其配置應用程式設定的管理群組。
- 在選定的管理群組的詳細視窗中執行以下之一操作:
- 在系統稽核區段的檔案完整性監控子區段中,點擊設定按鈕。
將開啟“檔案完整性監控”視窗。
- 在“監控範圍”部分中,點擊“新增”按鈕。
將開啟“檔案操作監控規則”視窗。
- 透過以下方式之一新增監控範圍:
- 如果要透過標準的 Microsoft Windows 對話方塊來選擇資料夾:
- 點擊“瀏覽”按鈕。
將開啟標準的 Microsoft Windows 瀏覽資料夾視窗。
- 在開啟的 瀏覽資料夾中,選擇要監控操作的資料夾,然後點擊“確定”按鈕。
- 點擊“瀏覽”按鈕。
- 如果想要手動指定監控範圍,請使用支援的遮罩新增路徑:
- <*.ext> — 帶有 <ext> 副檔名的所有檔案,與其位置無關
- <*\name.ext> — 帶有 <name> 名稱和 <ext> 副檔名的所有檔案,與其位置無關
- <\dir\*> — 位於 <\dir> 資料夾中的所有檔案
- <\dir\*\name.ext> — <\dir> 資料夾及其所有子資料夾中帶有 <name> 名稱和 <ext> 副檔名的所有檔案
當手動指定監控範圍時,請確保路徑為以下格式:<卷字母>:\<遮罩>。如果缺少磁區字母,則 Kaspersky Embedded Systems Security 將不會新增指定的監控範圍。
- 如果要透過標準的 Microsoft Windows 對話方塊來選擇資料夾:
- 在「受信任使用者」標籤中,點擊「新增」按鈕。
將顯示標準的 Microsoft Windows“選擇使用者或群組”視窗。
- 選擇在選定監控範圍中允許其檔案操作的使用者或群組,然後點擊“確定”按鈕。
預設情況下,Kaspersky Embedded Systems Security 將未列入受信任使用者清單的所有使用者視為不受信任,並為他們產生嚴重事件。針對受信任使用者,將編譯統計資料。
- 選擇“檔案操作標記”標籤。
- 執行以下操作,以根據需要選擇多個標記:
- 選擇“根據以下標記偵測檔案操作”選項。
- 在可用檔案操作清單中,選中要監控的操作旁邊的核取方塊。
預設情況下,Kaspersky Embedded Systems Security 將偵測所有檔案操作標記,已選擇“根據所有可辨識的標記偵測檔案操作”選項。
- 如果要封鎖所選區域的所有檔案操作,請選取在所選區域中偵測並封鎖所有檔案操作核取方塊。
- 如果執行操作後,您想要 Kaspersky Embedded Systems Security 計算檔案核對總和,請執行以下操作:
- 選取如果可能,計算檔案的核對總和。該核對總和將可在工作記錄中檢視核取方塊。
- 在“核對總和類型”下拉清單中,選擇以下選項之一:
- MD5 雜湊
- SHA256 雜湊
- 如果您不希望監控所有檔案操作,則在可用檔案操作清單中,選中要監控的操作旁邊的核取方塊。
- 根據需要新增排除的監控範圍:
- 選擇“排除”標籤。
- 選中“從控制中排除以下資料夾”核取方塊。
- 點擊“新增”按鈕。
將開啟“選擇要新增的資料夾”視窗。
- 在開啟的視窗中,指定要從監控範圍中排除的資料夾。
- 點擊“確定”。
指定的資料夾被新增到排除範圍清單。
- 在“確定”視窗中點擊“檔案操作監控規則”。
指定的規則設定將套用於“檔案完整性監控”工作的選定監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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